询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我单位需对滨州市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贵公司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拟聘用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良好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律师事务所。
(二)供应商及其拟委派的人员在近三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二、项目内容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关于对滨州市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内容:对该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对企业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业务、上下游客户、资产状况、产品情况、关联方、市场现状、商业模式与风险、产品竞争力与生产流程(主营产品、工艺流程、质量稳定性、核心竞争力、生产标准、设备与产能)、重大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方面提出风险点及处理建议并形成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对投资运作全过程的法律支持,内容包括投前、投资过程中法律尽职调查、投资协议拟定案等。对企业尽调同时,需对公司已有产品订单可靠性、实控人债权债务、对外投资等情况及回购能力进行深入尽调。
(四)项目工期:从签订合同起10个自然日出具成果(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元。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承诺报价已包含成果性文件编制费、文印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报价人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表;(2)营业执照;(3)资质文件;(4)近三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证明;(5)供应商认为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价文件封装:报价文件密封,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名称。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11月6日15:0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六路736号财金集团1号楼313室 。
四、评审、定标原则
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询价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报价相同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五、保密义务
本次询价过程中采购需求方向各受邀报价方提供的所有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的技术资料、商业数据、采购需求、预算信息、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各受邀报价方应对获取的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采购需求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复制、传播或用于本次询价以外的任何目的。各受邀报价方的保密义务自收到本询价函及保密信息之日起生效,且持续有效,直至相关信息正式由采购需求方公开或实际上已非属秘密信息为止。
联系人:赵部长
电 话:0543-3186289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六路736号财金集团1号楼313室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
报价表 |
|
|
项目名称 |
|
|
服务内容 |
|
|
服务报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
报价日期 |
|